为什么我国居民身份证上有的地址写的是XX省XX县,而没有地级市名称?
根据公安部治安局2005年269号文件的要求。
所有的县级市,居民的身份证地址栏,都不准写地级市名称;
所有的县,居民的身份证地址栏,按要求其实是要写地级市的。只不过,绝大多数省份的公安局都没有遵照这个规定。
据我的了解,安徽的芜湖市和安庆市,四川的资阳市。这三个市的县,居民身份证的地址栏上就是有地级市的,也就是XX省XX市XX县的格式。(别的省份应该也有这种情况)
我查了一下我国的《居民身份证法》。居民法法没有对我国公民的身份证地址栏做硬性的格式规定。
《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身份证上面必须要有地址,但是条文中没有对地址格式做硬性要求。也就是说XX省XX县中间,加不加地级市,法律没有做硬性规定,加不加都可以。
既然法律没有做硬性规定,那就看政府下发的指导性文件是怎么要求的。
根据公安部治安局2005年下发的《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的通知。(公治[2005]269号)
谁说没有的。例玉林(地级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陆川县)新桥镇(大桥镇)……。区和县在地级市同级,前面都要加地级市名称。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都不加省(自治区)因为是副省级城市。而地级市不仅要有地级市,名称前面还要加省(自治区)名称。如:省(自治区)~地级市~区(县)~镇(乡)~村(屯)
对于这个问题,我见过有部分人就写着XX省XX市XX县,但有的(比如我的)就直接写XX省XX县。具体原因也不太清楚,但不写市的话叫人很难分辨出这个县是那个市的。如果县名气大,那无话说;但是有些市可能有人听过,但这个市辖下的县就没人听过,所以全国应该统一身份证地址为XX省XX市XX县XX乡。当然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宪法》关于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我国的行政区划为省、县、乡三级制,题主所说的市,应该是指我们现在广泛提到的“地级市”的概念。地级市的这一层级从无到有到成为实质上的一个行政层级,地级市是以前的XX地区。题主只要理解到目前为止,宪法中仍然没有规定我国行政区划存在“地级市”这一层级,所以身份证上的住址自然也没有必要加上地级市这一层。
宪法上没有地级市一说,如今的地级县级是80年代实施的行政上一种代管关系,如今又在开始省直管县,市县平行,县就不存在隶属那个地级市,也没什么地级市之说了。
除了直辖市之外,也有很多市市民的身份证住址不是省、县开头,是市、区开头(如“广州市白云区XX”、“南京市鼓楼区XX”这样),具体哪些市是这样开头的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是上文宪法中提到的“较大的市”。
再说了,自己有身份证用着就好了,如果题主确实想了解,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以一探究竟。
正经的八哥
这是我国的宪法规定之一。宪法上没有地级市。今天的地级县是80年代实行的行政代管关系。现在开始直管县了。市与县是平行的,所以县不属于那个地级市,也就没有地级市这个说法。县和市(包括县级市)都是省管辖,而县和县级市只是地级市管理,地级市只有区管辖。
所以一般只有市辖区的居民才能在身份证上写地级市。县市的身份证直接加到省县。
但也有特殊情况,就是部分地区的身份证也会加地级行政区:
第一个情况是较大的市。较大的市属于地级市,但不同于一般的地级市,如广州市。较大的市不仅有辖区,还有县,所以较大的市所辖的区县都会加上地级市。但较大城市的县级市仍属省辖,由市管理,所以较大城市管理的县级市不在身份证上加市名。
第二个情况是自治州。自治州不设区,只设县和县级市。但是,自治州的县市不同于一般的县市。自治州的县市不归省辖,归自治州管辖。所以自治州的身份证上会加上自治州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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