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踹断215根护栏,若此男子因此掉河里淹死,可索赔吗?
我觉得是可以索赔的,当事人在没有任何辅助工具下踢坏护栏,其数目之大令人咋舌,与其说当事人是故意损坏了护栏,倒不如说他干了一件好事,避免了更大的灾难,所以我认为是完全有必要去索陪的。
老朽有不同旳看法:山西男子踹断215根护拦,说明了什么?说明护拦是豆腐工程,其踹断215根护拦一是发泄怒火,二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试想这些护拦不仅不能保护大家的安全,反而会让大家以为有护拦不注意而造成危险,试想若不是豆腐工程,怎踹断如此多的护栏?也许有人会说,工程质量问题可以向有关单位提意见,不可用如此极端行为踹断如此多的护拦。老朽以为,既然能做豆腐工程,就有一定的底气,小老百性提意见,他们会理你吗?此男子为大家排除了安全隐患,应予表揚,也许有人会说,老朽凭什么说,护栏是豆腐工程?凭男子能踹断215根护拦断定护栏就是豆腐工程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老朽愚见,欢迎批评指正!
男子一脚飞踹致215根石柱断裂。
男子的行为固然可恨,无缘无故的飞踹石柱护栏,可能本来只是想出出气,没想到却变成故意毁坏公共财物。不过,护栏的作用是防护作用。特别是这种石柱护栏,应当更具有防护作用。一脚能够踹断215根石柱,我们像不断,估计男子自己也想不到。
护栏一旦没有基本的防护作用,那就形同虚设。所以,对于护栏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豆腐渣工程,这个事情远远比男子踹断护栏来的更加重要。毕竟,这些护栏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而设置,一旦出现问题,随时都有可能产生重大灾难。目前古县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古县十里长廊护栏破坏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案件查处、工程质量核査、信息发布及纪律监督组,分别开展案件调查、施工过程审计、工程质量核查、现场安全防护、核查处置信息发布和纪律监督等工作。
至于若是男子因此而掉河里溺死,那还是能够获得赔偿。毕竟即便男子主观上存在过错,行为上存在故意,但是这个质量问题的护栏还是与事件发生有关系。当然,男子自身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以上。
律师观点:男子为什么能踹断215根护栏?护栏本身的质量有没有问题?到底是因为男子的腿劲太大还是护栏质量不过关?如果护栏质量没有问题,男子踹断护栏需要赔偿,因此掉河里淹死是自作自受。
这个问题一定要一分为二的来看:
从常识来看,既然是护栏,就有防护的作用,普通人用脚就能踹断215根的话,这护栏还有什么防护作用?如果护栏本身就是豆腐渣,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那男子的行为虽然不值得肯定,但也无形中帮助大家发现了护栏的质量问题,可以让护栏的质量问题早点曝光,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那么男子在踹断护栏的时候不幸掉到河里淹死了,跟护栏的质量太差具有因果关系,男子的家属还是可以提起索赔的。当然,男子本身也有过错,而且主要责任还是在于男子。
从另一方面来看,假如护栏的质量没有问题,男子就是天生神力,又或者学习过“大力金刚腿”,男子就是能把普通人不能踹断的护栏给踹断,那就属于典型的破坏公物行为。其淹死了也就算了,没有淹死的话还要追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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