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林权三定?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展的林业“三定”工作,其内容是: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2009年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接受《南方周末》专访,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曾谈到林业“三定”问题,他说: “林改今天才全面推进,与当年“三定”出现的问题和教训不无关系。 所谓‘三定’,是改革开放初期确定的林地改革目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和耕地改革的‘分田到户’差不多。 遗憾的是,‘林业三定’一度引发了全国性的森林乱砍滥伐。许多地方的山头,一夜之间被剃成了‘光头’,这项改革因此被紧急‘刹车’。” 他还表示: “所谓‘林改’,实际上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简称。通俗地说,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分到一家一户。 从理论上说,林改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延伸和发展,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林业上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 从现实上说,林改涉及到9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到25亿亩集体林地的公平分配。山区面积占我国国土面积的将近七成,山区人口占全国总数的一半以 上。山区的老百姓还不富裕,不少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山区的出路在哪里?就在于发挥山林的优势,挖掘林地的潜力。林改就像当年的耕地改革一样,实现了农村 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有人说黑龙江省伊春市有很多辖区,这是为什么呢?
伊春市辖区是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林区资源的自然环境的分布而形成的。伊春是政企合一的城市,最早都是在铁路沿线相隔不远就设定一个林业局,也就是所谓的市辖区,那时一切为了林区的采伐服务,所以就形成了火车在伊春地界能跑一夜的怪现象。
首先,伊春依林而生,素有“红松故乡”“林都”等美称,随着森林资源的逐渐枯竭,也开始了全面停伐,对整个伊春经济带来了很大影响。
其次,伊春林管局下属17个林业局,15个行政区,很多林业局与行政区政企合一,同时,伊春林管局的施业区面积也很大。
随着国有林区改革、市县机构改革的推动,行政区域划分的调整目前没有了消息,不知伊春15个行政区的情况能否得到重新规划和调整。
目前,伊春已经成立了伊春森工集团,省属市管国有企业,南四局已经进行了一些政府职能的移交,成立了林业局分公司,其他林业局也在进行中,国有林区改革要想继续取得巨大成果,还需要上下一起推动,破旧立新。
当然,伊春市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民生问题、林权问题、就业问题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都必须逐一解决。
近些年来,伊春人口流失严重,不说人均收入排多少,收入没见长,人多倒是越来越少了,这也是合区的原因之一。
有很多人说,领导还是好好搞搞经济,让更多的伊春人回来发展家长比什么都强,我觉得话糙理不糙。近些年,旅游略见气色,真心希望伊春能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早日走出发展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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